农资市场网

您好 欢迎来到农资市场网!

农资市场网

您的位置: 首页 > 化肥

成品油定价机制再改革呼声又起_中国化肥网

时间:2010-05-26 来源:  作者:

5月24日,国际油价继续下行,跌破每桶70美元。这已经是超出国家成品油定价机制规定调价一周时间。从以往的成品油只涨不跌、大涨小跌,到国际成品油下跌时间超出国内成品油调价周期却不见下调,再到上周中石油负责人在一个石油会上抱怨“成品油定价机制太透明”。民众对成品油定价机制的软弱提出质疑,呼吁国家应实行再改革。
  不过,到目前为止,何时调整?如何调整?依然是未知数。
  “22+4%”的意义
  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经历了1983年以前单一计划价格时期、1983-1993年的价格双轨制时期和1994-1995年成品油价格整顿时期。
  而油价与国际市场接轨始于1998年。当时相关政策规定,我国汽油、柴油零售价格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然后由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公司在上下5%的幅度内制定具体零售价格。当新加坡市场汽油、柴油交易价格累计变动幅度超过5%时,原国家计委会调整零售中准价,两大公司两次调价的间隔时间不得小于两个月。
  “当时的目标是1998年汽油、柴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基本接轨,1999年完全接轨。”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告诉本报记者,但是在1998年国际油价跌入历史低谷,1999年国际油价迅速回升,以及其他方面原因下,这一改革目标未能如期实现。
  自2000年5月起,国务院决定国内成品油价格随国际市场每月调整一次,当时参考的是新加坡成品油市场。从2000年5月至2001年10月,国内成品油价格随国际市场油价累计调整了17次。后来因新加坡市场炼油能力过剩,成品油价格过低,国家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价格来调整,同时允许两个石油公司在国家公布的中准价上下8%的范围内浮动。原国家计委还规定“国内成品油价格在国际油价短期上涨时不涨,而在国际油价下降时不降或少降”的原则。
  中石油在《2008年国内外油气行业发展报告》中提到,在新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实施之前,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矛盾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油价没有完全反映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成本,以价格调控和大量补贴所维持的国内低油价不利于石油资源的节约使用。二,定价水平无法及时反映国内外市场供需情况,价格调整滞后。三,价格信号不明显。四,价格形成机制不透明。
  在此背景下,2009年5月,国家发改委出台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内容是:国内成品油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汽、柴油价格。也就是业内简称的“22个工作日+4%”的调价条件,但成品油的基准价格仍然是由国家来确定。
  董秀成认为,“22+4%”规则的最大意义是,使公众明确了国内油价一旦调整时的价格变动方向,以及大概调价发生的时间。这与2003年至2008年历时5年完全不明白何时调价、调价多少相比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争论
  然而,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从一开始就引起了很多争论。
  “目前成品油定价机制需要完善,现在太过透明。最近油价跌的这么多,政府有关部门在调整价格时可能会面临压力,但是中石油也会提出建议,我们希望政府在上调价格时按照机制走,在特殊条件下如果政府作出任何决定,公司也会执行。”5月20日,在中石油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于目前成品油定价机制,中石油掌门人蒋洁敏表示。
  这是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公司的一贯观点,认为“定价机制太透明会使市场在调价时间到来之前提前囤积居奇”。
  消费者则认为,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不够透明,油企一喊亏损,油价就要上调,但当国际油价下跌时,并没有相应的下调油价。
  “国内油价调整机制始终滞后于国际市场变化,同时,政府出于经济与社会等目标的考虑,又将国内成品油价格确定在国际市场价格水平之下,面对此种价格管制,不仅没有赢得市场的掌声,反而导致油企、下游的消费者等各方利益受损,相关各方怨声载道。”一位业内专家总结说,成品油价并不是单纯的与国际市场价格联动这么简单,既要反映国际价格变化和企业生产成本,又要考虑国内市场供求关系,同时还要反映石油资源稀缺程度和兼顾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更重要的是,还有国家能源安全的考量在里面,“现行定价机制中在措辞上的‘留有余地’,很大部分反映出政府尚不愿‘放任自流’的慎重态度。”
  按发改委的说法,中国成品油价格实行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
  “大家对于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市场化方向没有什么争议,但是目前的情况还无法实现这个目标,所以希望现行的定价机制可以反映国际原油价格的变化和企业的生产成本,同时考虑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因此,现行机制参考一定时期内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这是在接轨,但是它参考的是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相关油种移动平均价格,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所以是间接接轨。”对什么是“间接接轨”,董秀成认为,同时,发改委实行的是限价而非定价,它规定的只是上限,批发零售商可以根据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在这个限价范围内自由调整价格,限价就是间接。
  但正由于现行机制具有滞后性,导致每当出现调价的时间窗口时,各界就开始猜测油价的变化情况,造成市场波动。
  改革现行机制呼声渐起
  “应该缩短调价的时间间隔,加快调价频率,将按月调整改为按周调整。”有业内匿名人士表示,原油价格与成品油价格接轨不对称,原油完全按照国际油价变动情况每月1日进行调整,而成品油价格调整则有一个稳定的区间,因此生产企业原油进价与成品油销价不匹配,不利于产销衔接。而提价幅度方面要么过高,实际价格达不到;要么降价过低,达不到促进生产的目的;要么调价滞后,所调价格时过境迁,使国家指导价起不到指导作用。
  “如果国际油价在某一相对较低的价位上波动,国内消费者比较容易接受国内市场小幅的上下波动;而在国际油价高企的背景下,政府需要充分利用定价机制来协调好与消费者、企业之间的关系。”对此,林伯强也认为,在成品油调价周期方面,是否可以考虑缩短。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现行的油价管理办法只是试行,说明这个办法还不尽完善。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还会对国内成品油价格的监管制度进行一些细节上的调整,使它更加科学、规范、透明。他表示,这其中也包括社会上反映的22个工作日是否过长,价格的调整是不是能够更加反映市场的供求关系和消费者的需求等。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研究所研究员邓郁松则认为,如果价格调整的滞后性不消除,必然出现无风险的套利行为。“当国际油价不断上涨,交易商最理性的做法是尽可能增加库存,一旦国内上调价格就能在短时间内获得丰厚利润。反过来,当国际油价下跌时,交易商将尽可能清理库存。上述行为将干扰市场的价格变化。”邓郁松认为。
  不过,也有业内专家认为,不能将投机行为出现的原因归结为价格体制的透明。无论是透明的价格制度还是封闭的制度,投机行为都会存在,投机炒作是市场发展的必然。如果完全控制市场,取消投机因素,那市场也就同样消失了。
  东方油气网首席分析师钟健表示,并非有预期就一定会有投机行为。当市场预期足够大时才可能产生对市场有影响的投机行为。所以,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及时地疏导过大的市场预期,如该调价时便调价、明文规定一次调价的最大调幅等,都能有效抑制市场预期的过分膨胀。
  但石油定价机制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技术问题,在此前召开的“2010年中国石油市场形势研讨会”上,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主任助理、副研究员姜鑫民表示,近中期内价格完全放开并不现实,“政府部门是价格市场化的积极推动者,但需要平衡的利益主体太多,石油产业具有竞争性、基础性的双重属性,市场化是价格改革的方向,积极稳妥、稳步推进则是我们的改革路线。”
(山瑶)

(作者:山瑶     责任编辑:白云)

乡村振兴项目简介 |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投稿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