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经站抓实保障“三要素” 规范农村土地流转
近年来,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抓实政策体系完善、风险防范防控、宣传培训教育“三要素”,推动我区农村土地流转规范有序进行。2023年,全区农村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372.7万亩,同比增加15.1万亩,占全区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22.8%;全区参与土地流转农户44.5万户,较上年增加0.3万户,占家庭承包经营农户的44.2%。
一是完善政策体系,夯实土地管理制度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关于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土地规范流转工作十条措施》等政策,指导全区各级农经部门完善政策体系、加强用途管制、强化风险防范,稳妥有序指导农户和流入方开展土地流转。按照《关于推广使用农村承包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要求,督促各级农经部门正确使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确保土地流转交易行为规范有序。
二是加强风险防控,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土地流转分级审查审核、健全风险保障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土地流转风险防控。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流转不规范行为排查与整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有效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乡(镇)调解委员会、村调解小组作用,依法依规、及时有效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2023年调处各类土地承包经营纠纷626件,调处率达到94%。
三是强化宣传培训,确保依法依规流转土地。每年举办全区土地流转政策培训班,对各级农村土地流转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近3年累计培训500余人。充分利用“6.25”全国土地日、宪法宣传周、“三下乡”、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农事活动,采取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政策法规与实操》、发放明白纸、印制宣传标语、组织开展集中宣讲等方式,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政策,推动法律政策知识进村入户,引导农户和土地流入主体依法依规开展土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下一步,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这一主线,以更好保障和实现农户承包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丰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探索解决承包地细碎化的路径办法,加强土地流转监督管理工作,防范化解工商企业租赁土地风险,积极引导农民以土地入股等方式与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合作,通过构建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结机制,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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