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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营口市培育新型家庭农场经营主体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

时间:2024-12-12 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营口市农民合作社数量不断壮大,质量明显提升,对有效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和农业经营效益、实现农民增收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一是突出示范引领。高度重视示范社申报工作,每年开展示范合作社评选,充分发挥示范社引领带动作用。2021年,大石桥市被农业农村部定为合作社质量整体提升试点;2022年盖州市被省农业农村厅定为省级合作社质量整体提升试点县,获得试点项目资金各100万元。并以此为依托,积极探索路径,复制推广创新发展模式,带动提升合作社整体水平。二是坚持机动灵活。通过土地入股、现金入股等形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从整合土地和资金要素入手,以多要素联动,提高利益联结紧密度。推进合作社之间强强联合、取长补短、互济共赢。三是搞好品牌营销。引领农户生产高品质农产品,按照有一定规模、有产品认证、有品牌名称、有商标注册等要求进行标准化生产,并加强对农畜产品的质量监测,提高农产品的美誉度和竞争力。“红旗葡萄”等特色农产品持续畅销,胜台村“红旗葡萄”荣获“中国最受欢迎农产品”和“中国最具影响力品牌”。四是加快转型升级。积极引导发展成熟的合作社按产业链、产品、品牌等组建联合社,打造一批大社、强社;鼓励支持具备一定规模实力的农合社示范社向农合社联合社转型,向集团化、专业化升级,促进现代农业优势特色农业向产业集群发展。截至2023年末,我市注册农民合作社2855个,合作社联合社11个;注册出资总额64亿元,其中货币出资额57.4亿元,占比89.7%;成员总数25846人。国家级示范社1个,省级示范合作社38个、市级示范合作社20个、县级示范合作社45个。

  


原文链接:https://nync.ln.gov.cn/nync/index/nyyw/zsqsnyxxlb/2024071610241725817/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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