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辽宁省渔业船舶设计单位技术条件评价结果的通告
为加强我省渔业船舶设计质量监管,规范渔业船舶设计活动,提高渔业船舶设计质量,根据《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国内海洋渔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辽宁省渔业船舶设计单位技术条件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和技术法规要求,辽宁省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总队渔船检验执法支队对全省渔业船舶设计单位开展了技术条件评价工作,现将截至2024年8月23日符合技术条件的5家辽宁省渔业船舶设计单位予以公布。
附件:辽宁省渔业船舶设计单位技术条件评价结果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8月23日
附件
辽宁省渔业船舶设计单位技术条件评价结果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价等级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1 | 大连海迪船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丙级 | 徐秀敏 | 13604240947 |
2 | 大连保税区卓昌船舶设计所 | 丙级 | 刁有明 | 13387860398 |
3 | 大连海太船舶设计有限公司 | 丙级 | 于欣 | 13050549789 |
4 | 大连驭海科技有限公司 | 丙级 | 王昆鹏 | 13842899945 |
5 | 大连华砚船舶设计有限公司 | 丁级 | 张音伟 | 13941168789 |
注:丙级可承担设计船长不超过45米且单机功率不超过662千瓦的渔业船舶;
丁级可承担设计船长不超过30米且单机功率不超过295千瓦的渔业船舶。
原文链接:https://nync.ln.gov.cn/nync/index/tzgg/2024082613350399374/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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