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效应分类 正确选用杀虫剂
时间:2010-04-20 来源: 作者:
随着环保农业、生态农业的发展,对作物施药技术要求越来越高。掌握药理按效应分类施药既能提高药效又能节约成本,更重要的是降低了药残。
1.胃毒剂 由害虫的口器吃进带有药剂的植物组织或毒饵,经害虫消化系统吸收而使害虫中毒致死的药剂。如乙酰甲胺磷、敌百虫等。 2.触杀剂 害虫接触药剂后,药剂从表皮、足、触角、气门等部位进入虫体,使害虫中毒致死的药剂。如马拉硫磷等有机磷杀虫剂,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等。 3.熏蒸剂 药剂在常温下能挥发成有毒气体,或经过一定的化学作用而产生的有毒气体,通过害虫的气门等呼吸系统进入体内,而使害虫中毒致死的药剂。如溴甲烷、磷化氢、敌敌畏等。 4.内吸剂 药剂能被植物的根、茎、叶等组织吸收,并传导至植物的其它部位,或由种子吸收后传导至幼苗乃至植株的各部位,其药量足以使在其中危害的害虫中毒致死的药剂。如氧化乐果、乐果、甲拌磷、甲基异硫磷、甲基硫环磷等。 5.忌避剂 药剂本身无毒杀害虫的作用,但其所具有的特殊气味,使害虫忌避,由此达到保护农作物不受危害的药剂。如樟脑丸。 6.拒食剂 农药施用在农作物上被害虫接触或取食后,破坏害虫正常的生理机能和消化道中消化酶的分泌,并干扰害虫的神经系统,使害虫拒绝取食,使虫体逐渐萎缩饿死,不死的昆虫也会发生生理性的萎缩变态的药剂。如杀虫脒、多种萜类化合物(如印楝素等)。 7.引诱剂 是一类可以诱集各种害虫尔后杀灭的药剂。应用较多的是由雌性昆虫释放的一种极微量就能引诱同种雄虫进行交配的性引诱剂。性引诱剂在空气中达到一定含量时,会使害虫迷向,减少交尾、产卵和繁殖,从而减少害虫的危害。如棉铃虫性诱素、红铃虫性诱素、大螟性诱素小菜蛾性诱素等。 8.不育剂 当昆虫接触或吸食这种药剂后,破坏其生殖器官功能,使其失去生殖能力,造成雌性昆虫虽交配而不产卵,或产的卵不能正常孵化,即使孵化后代也不能正常生育繁殖,使种群数量减少,甚至在一定范围内绝种的药剂。如替派、噻替派等。 9.特异性昆虫生长调节剂 这类药剂主要是干扰和破坏害虫的正常新陈代谢,致使幼虫畸形或死亡。如灭幼脲、农梦特、优乐得、定虫隆、除虫脲、盖虫散、早熟素等。 许多有机合成农药同时具有几种杀虫作用。如大多数有机磷农药都兼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大多数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既有胃毒、触杀作用,又有一定的忌避作用。这些兼有多种杀虫作用的杀虫剂,可称为综合杀虫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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