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将在2010年底前继续对农业贷款给予利息补贴
越南央行刚刚颁行了关于对农业生产给予贴息贷款的详细引导规定。
据此,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生产户、农场主、个人、合作组、合作社、企业等对象向银行进行中短期越盾贷款用于购买服务农业生产的机械、设备和物资均享有政府贴息。
规定指出,所购产品必须都是国产的,包括用于农业生产和加工的机械,5吨以下的卡车和一些农业生产物资。
对于购买服务农业生产和加工的机械、设备和5吨以下卡车的贷款将享有零利率,农业物资贷款将获2%/年的利息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