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违令违法行为,《种子法》中又作了哪些规定?
时间:2009-10-15 来源: 作者:
《种子法》对违反禁止行为、应尽行为均做出了处罚规定。主要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是对违禁行为的行政处罚如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罚款、没收非法财物、责令改正等等,其中最高罚款可达违法所得的10倍,最严重的是吊销许可证,对于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一律吊销许可证。刑事责任指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如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罪、伪造证照罪、玩忽职守罪等,最高刑罚可至无期徒刑。如:汝城假种案主犯祝和孝就被判了无期徒刑。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打假的司法解释,假农药、假种子论罪起点定为2万元,生产销售假种子行为造成的后果按照“较大损失”(2万元为起点)、“重大损失”(以10万元为起点)、“特别重大损失”(以50万元为起点)的情形予以不同的处罚。民事责任主要规定了侵权的民事责任,包括因种子质量原因给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和强迫种子使用者违背自己的意愿购买、使用种子给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